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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”限拆令”聊开去
来源:中潜咨询 | 作者:何弘婧 | 发布时间: 2021-08-20 | 218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8月10日,住建部发布通知,就《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稿”)公开征求意见。本文就意见稿相关内容作分析






一、量化指标决定项目收益






意见稿中提出了四大量化指标:

1、拆除面积。原则上,老城区更新单元(片区)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%。

 2、拆建比。原则上,拆建比不宜大于2(拆建比指新建的建筑总面积与拆    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的比值)。

 3、建筑密度。不突破原有老城区的建筑密度和强度,不增加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。

 4、就近安置率。更新单元(片区)或项目居民就地、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%。


基于以上四条量化指标,新建建筑面积扣除就地安置面积外,剩余建筑面积部分为未来项目可产生收入的来源。


根据中潜城市更新实务项目上的测算分析,未来项目上如严格按照四大指标的规定执行,开发项目收益自平衡将很难实现。虽然前两项指标,给予了“原则上”的口子,但是地方政府项目执行上,能否进行突破需要打一个问号。

 





二、基于政府方角度城市更新的思考






后疫情时代,地方财政都处于困难时期,31省市2021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看,仅上海市出现“财政盈余”,其余30个省市均存在收不抵支问题。大拆大建意味着政府需要进行更多的财政投入,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财政支出压力和隐形债务负担。

图:2021年上半年各省市收支缺口数据(来源:WIND,各省财政厅、中泰证券研究所)

注:四川省尚未披露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,数据为1-5月。


土地财政实际上是过去增量发展阶段,政府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。未来如果政府仍延续土地财政卖地的思路,对于地价不高的城市来说,风险更大。因为地价低,意味着融资成本更高,要卖更多的地,招商难度更大。未来如无法带来足够的税收,城市建设投入越多,财政就越会捉襟见肘,加速债务危机爆发。


所以,我们看本次意见稿,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城市更新的几个定位:


①根据本次住建部的几条量化指标可以预见,如果指标未来作为执行的硬性红线,那城市更新中的土地收益、开发收益,本质上是为了平衡区域中的公益性投入,而非是为了追求盈利。


②城市更新现在更多的不提倡大拆大建,而是对原有建筑进行适当的改造和翻新,既保护了文化与历史的传承,让建筑面貌焕新。可以看出城市更新重点关注的是功能上的提升,并不是追求大规模建设,盲目投资。


③在“房住不炒”和严控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大政策背景下,地方政府不能再走“土地财政”的老路,而尤其对于中小城市,增容本质还是土地财政的思路。未来城市经济发展的关键还是,土地卖出去后,能否招商,招商落地后能否产生可观的税收,保证财政的可持续性。

  






三、开发商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思考






拆建类项目是开发商参与城市更新的主要形式。过去开发商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逻辑是 “利润与拿地”。一级整理成本可用于抵扣土地价款,意味着前期可以以更小的投入从前端介入项目,而参与一级即可锁定二级拿地资格。从而通过一二级联动获得土地,通过新增的建筑面积,以销售变现(占大头)或者自持物业出租的方式,弥补项目的前期投入,获得投资收益。

目前不少地方的城市更新政策上,也是通过增容和补偿地块用于平衡收益。一旦征求意见稿落地,未来开发商平衡收益实现目标回报的难度将加大。因此投资思路需要转换,由“开发方式”向“经营模式”转变。城市发展从“高速度”转向“高质量”,开发主体着眼经营模式,未来需要提高精细化管理能力。